全部 重庆兴道盛电子有限公司 产品订购热线:023-86792938 15023223043

扫描枪

标签打印机

条码打印机

证卡打印机

数据采集器

线号机
 | 网站首页 | 公司信息 | 产品信息 | 新闻动态 | 下载中心 | 业界知识 | 联系我们 | 诚聘精英 | 证卡部 | 博客 | 商情发布 | 
位置: 重庆兴道盛电子有限公司 >> 商情发布 >> 条码商情 >> 正文

【关键字】:全部

2011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011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 《宁夏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意见》实施,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夯实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在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2011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战略思想,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围绕“三大示范区”建设,以特色精品、“一优三高”农业为重点,突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强化龙头和品牌带动,加大市场开拓,构筑符合宁夏实际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农业发展新优势,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 《宁夏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集中推进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枸杞、清真牛羊肉、牛奶、马铃薯、瓜菜),六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优质粮食、淡水鱼、葡萄、红枣、优质牧草、农作物制种),两个地方性特色产业(苹果、道地中药材)集聚升级。2011年全区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效益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力争完成新增枸杞9万亩,新增肉牛11万头,新增肉羊50万只,新增奶牛2.8万头,马铃薯稳定在400万亩,新增设施农业10万亩,硒砂瓜稳定在100万亩,优质粮食稳定在600万亩,新增适水产业8万亩,新增葡萄6万亩,新增红枣18万亩,新增苹果3万亩,多年生牧草更新复种100万亩,新增道地中药材20万亩。特色优势产业对主产区农民人均收入贡献率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38%以上。

三、建设重点

积极扶持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和公益性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以奖代补与项目带动相结合的激励发展措施,重点在“一优三高”农业(优良品种、高新技术、高端市场、高效益)上下功夫,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探索建立财政扶持、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发展现代农业,集中力量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围绕13个特色优势产业,坚持提质、扩量、增效并重,突出企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或订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集约化经营,优化产业基地布局,培育特色产业板块,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加快良种繁育,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扩大提升优质玉米、马铃薯、瓜菜、枸杞、长红枣等制种业规模档次,建设西部重要的种子种苗基地,不断提高原料品质和供给能力。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实力。围绕特色农业产业链,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升级工程,推进同类产品企业联合与合作,吸引国内外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我区现代农业建设,鼓励企业向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聚集,构筑龙头企业集群,发挥集群效应和互补优势,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和综合效益。

(三)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园博会、宁洽会和国内主要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为平台,结合“农超对接”,开展产品推介、产销对接、品牌宣传等市场开拓活动,集中推介“宁”字牌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打造绿色、有机和清真品牌;大力开发高端市场,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型连锁超市、高档饭店对接,建立直销网络和“窗口”,不断提高宁夏特色农产品的高端市场占有率。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产业科技水平。进一步拓展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突出抓好120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强化首席专家负责制,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使示范基地真正成为现代农业的样板区和先进科技成果的展示区。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以提升薄弱环节为突破口,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改善特色优势产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结构,积极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增强产业发展的市场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残检测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特色优势产业扶持环节和方式

(一)枸杞产业

坚持提质增效优先、适度扩大规模的发展原则,以标准化生产、产品研发及精深加工、市场开拓为重点,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以中宁为核心、以清水河流域和贺兰山东麓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枸杞产业带。

1、新增种植基地9万亩,全部纳入国家重点造林工程,除从国家重点造林工程补助中每亩种苗补助70元外,由自治区财政资金每亩种苗补助50元。

2、2010年中宁县创建3万亩枸杞出口基地成效显著,2011年继续加大扶持,由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在生物制剂、农药及防治措施推广上以奖代补50万元。

(二)清真牛羊肉产业

在扩大养殖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以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扩大饲草料加工调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为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快形成以引黄灌区肉牛肉羊杂交改良、中部干旱带滩羊、肉牛和六盘山麓肉牛养殖为主体的清真牛羊肉产业带。

1、良种繁育体系

(1)引进优质肉牛冻精24万支,每支补贴5元,纳入国家肉牛良补项目;采购液氮20万立升,每立升补贴8元。购置液氮运输车2辆,每辆补贴10万元。

(2)引进推广肉用种公羊600只,每只补贴2200元;推广滩羊种公羊3000只,每只补贴800元,纳入国家肉羊良补项目。

2、新建标准化规模肉牛、肉(滩)羊养殖场(小区)20个,肉牛出栏达到300头以上、肉羊出栏达到3000只以上,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重点扶持棚圈、青贮池、环保设施(粪污处理)和动物防疫设施建设等。

3、中南部建设肉牛养殖示范村90个。每村存栏牛50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占5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重点扶持棚圈、三贮一化池建设,基础母牛选育登记和后备母牛保护等。新增基础母牛2万头,每头补贴700元,分三年补助。

4、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在中南部地区选择部分条件好的肉牛养殖示范村,整村推进,规模养殖。

(三)奶产业

以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改善饲养管理条件,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增强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开拓能力,全面提高奶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以银川和吴忠为核心区、中卫和石嘴山为发展区的奶产业带。

1、引进国内高产奶牛冻精40万支,纳入国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引进国外高产奶牛冻精4万支,每支补贴30元。

2、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1万头,每头补贴50元。

3、开展奶牛政策性保险,纳入国家奶牛保险试点项目。

4、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在引黄灌区奶牛养殖核心区重点支持奶牛出户入园,进行标准化养殖,提高养殖水平。

(四)马铃薯产业

坚持加大种薯产业、提高淀粉加工质量、扩大鲜薯外销“三业并举”的发展方向,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主攻产业提质增效。以建设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培育壮大加工和流通型龙头企业、开拓种薯和鲜薯外销市场为重点,促进产业上档升级。

1、扶持建立三级种薯繁育体系。引进核心种苗100万株,补贴50万元。支持企业、协会、大户参与原原种繁育,繁育原原种1亿粒,经验收合格后,每粒补贴0.25元。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代”的要求,适宜地区建立马铃薯种薯繁殖村,繁育原种1万亩,每亩补贴100元;一级种15万亩,每亩补贴100元。

2、开展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活动。创建国家级马铃薯万亩高产示范片10个,每个补贴20万元。

3、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种薯贮藏窖及专业种薯基地建设,1000吨贮藏窖每座以奖代补12万元,2000吨以上贮藏窖每座以奖代补25万元,专业种薯基地每亩补贴50元。

(五)瓜菜产业

以设施农业为重点,坚持“巩固提高、提质增效”的原则,扶持蔬菜标准园、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发挥夏季冷凉优势,扶持露地蔬菜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规模,推进全区瓜菜产业健康发展。

1、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扶持。对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设施农业建设每亩日光温室补贴3000元、每亩大中拱棚补贴1000元、每亩小拱棚补贴200元。相关部门通过项目整合等方式,对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2、蔬菜标准园创建。建设蔬菜标准园24个,其中设施标准园18个、露地外销蔬菜标准园4个、露地脱水蔬菜标准园2个,每个补贴10?20万元,重点扶持标准园内优良品种、滴灌水肥一体化、防雾滴耐老化功能棚膜、防虫网、杀虫灯和性诱剂、粘虫色板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补贴。

3、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新建育苗中心16个,每个补贴10?20万元,重点扶持规模化蔬菜育苗中心,补贴高标准育苗床架,自动与半自动喷灌设施。

4、露地供港蔬菜基地建设。对新增供港露地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有喷灌、滴灌设施),推广优新品种和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杀虫技术的予以补贴5?10万元。

5、预冷库建设。对企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在农产品产地或设施农业园区建设预冷库,实行以奖代补。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预冷库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执行。

(六)优质粮食产业

在稳定面积的前提下,坚持把提高单产、优化品质作为主攻方向,以良种良法配套、耕作制度改革、全程机械化作业、龙头企业升级、知名品牌创建为着力点,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实行良种补贴。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良种补贴纳入国家良种补贴政策。

2、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对纳入国家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的,每个补贴20万元。

3、水稻大棚工厂化集中育秧。全区水稻大棚工厂化集中育秧插秧5万亩以上,利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对育秧大棚、喷灌系统、育秧基质及秧盘等,给予补贴。

(七)适水产业

以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攻方向,加快稻田养蟹和适水产业基地开发,加强良繁体系建设,发展水产健康养殖,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推进渔业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1、扶持“稻蟹生态种养”基地8万亩。支持集中连片2000亩以上的县(市、区),每亩补贴50元,重点用于田间工程、防逃设施及外聘技术人员补助等。

2、扶持建设适水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新建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适水产业示范基地20个,每个补贴8万元,重点用于池塘开挖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

3、扶持建设水产良种繁育生产场。支持建设年繁育能力2000万尾以上的水产良种繁育生产场,繁育鲤、草、鲢、鳙等常规苗种4亿尾,每万尾补助10元;培育泥鳅、斑点叉尾?等名优水产苗种2000万尾,每万尾补助50元;培育黄河鲶大规格苗种200万尾,每万尾补助500元。重点用于扶持水产苗种繁育设施改造完善、亲鱼更新、名优水产苗种培育等。

4、对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开展水体环境监测20万亩,年内监测4次,每亩补贴2元。

(八)葡萄产业

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关键,推进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以推行葡萄原料标准化生产、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贺兰山东麓原产地葡萄酒品牌为重点,把贺兰山东麓建成全国规模较大的以酿酒葡萄为主的生产加工基地。

新增基地6万亩,自治区财政资金每亩种苗补助150元。

(九)红枣产业

以扩大种植规模为基础,以提高产品保鲜和加工水平为关键,推动产业发展上层次、上水平。加强基地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发展以中部干旱带制干红枣基地、灵武鲜食红枣基地为主体的红枣产业带。

新增基地18万亩,其中:14万亩除从国家重点造林工程补助中每亩种苗补助70元外,由自治区财政资金每亩种苗补助50元;其余4万亩全部纳入国家重点造林工程种苗补助。

(十)优质牧草产业

以促进草畜结合为出发点,扩大人工种草面积;以发展草产品加工与营销为突破口,推动草产业提质增效,力促南部山区多年生牧草、中部干旱带一年生牧草、引黄灌区粮经饲“三元”结构种植三大优势产区建设。

1、新建饲草料配送中心10个,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每个以奖代补15万元。重点扶持青贮池及配套设施建设,购买使用青贮调制剂。

2、更新复种多年生优质牧草100万亩,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安排。

3、建设牧草种子基地1万亩,每亩补贴200元。

4、示范推广秸秆和苜蓿青贮1万吨,每吨补贴50元。

5、人工草地生产力监测与评估。全区监测样地105个,样方315个,每年测定3次,补贴50万元。

(十一)农作物制种产业

建立和完善以提高单产为主的繁制种生产技术体系和以提高种子质量为主的检测管理体系;培育龙头企业,提高带动能力;培育知名品牌,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加大繁制种基地建设力度,支持当年新建杂交玉米繁制种基地规模1万亩以上、常规蔬菜制种基地规模5000亩以上、杂交蔬菜制种基地规模200亩以上的制种基地20个,每个补助10万元,重点用于生产隔离、田间作业、烘干、精选、分级、包装等环节。

(十二)苹果产业

坚持扩量、提质、增效并举的方针,力促产业做大、做强。加强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建成以吴忠市和中卫市为主的优势产业带。

新增基地3万亩,其中:2.8万亩除从国家重点造林工程补助中每亩种苗补助70元外,由自治区财政资金每亩种苗补助50元;其余0.2万亩全部纳入国家重点造林工程种苗补助。

(十三)道地中药材产业

根据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要求,加快“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的中药材规范化基地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道地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

1、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扶持新建甘草、秦艽、黄芪、柴胡等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2万亩,每亩以奖代补100元。

2、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扶持新建甘草、黄芩、板蓝根、麻黄等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3万亩,每亩以奖代补100元。

(十四)地方特色产品

按照“优势互补,全面提升”的原则,对具有一定规模、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地方特色产品,给予一定扶持,促进其与主导产业协调发展。

1、中南部山区地方特色产品。建设中南部山区小茴香、西芹、红葱、胡萝卜、青萝卜、蚕豆、黄花菜和菊芋等地方性特色产品基地10?15个,每个基地补贴10?25万元,重点扶持种子(种苗)补贴、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环节。

2、生态养鸡。引进示范生态鸡新品种10万只,每只补贴3元,在重点生态养鸡示范基地试验、示范推广。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鸡场3个,出栏达到5万只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每个补贴10万元。重点扶持引种、设备购置、防疫等环节。

3、生态养猪。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养猪场4个,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每个补贴10万元。重点扶持垫料、引种、防疫等环节。

4、改造山区杏基地2.5万亩,自治区财政每亩接穗补助60元。

5、建设设施果树、花卉基地1.5万亩,自治区财政每亩种苗补助200元。五、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扶持环节和方式

围绕三大农业示范区建设,以13个主导产业为主线,以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抓手,以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创新运营机制、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引领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现代农业上水平。

1、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突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科技支撑、综合配套、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对考核验收合格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实行以奖代补,其中:综合型示范基地每个以奖代补50-100万元,专业型示范基地每个以奖代补20-40万元。重点扶持:(1)主推74个主导品种;(2)推广应用65项标准化生产技术;(3)改建不标准温棚、圈舍、渔池;(4)配套小型机械设备;(5)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按照“整体规划、逐年支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列入《2011年全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实施方案》中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园区每个补助15-20万元;对2010年确立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每个继续补助5万元,2011年新增20个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每个补助10-20万元。重点扶持:(1)引进、试验、示范动植物优新品种;(2)试验探索种植、养殖新技术、新模式;(3)科研成果转化应用;(4)新产品研发。

3、构建自治区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专家服务团队工作保障体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支撑方案的通知》精神,安排30个专家服务团队(120名专家成员)每个指导服务费7-10万元,由自治区农牧厅根据各专家服务团队的工作量、工作成效分配安排。

六、龙头企业扶持环节和方式

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意见》,按照“一个特色优势产业,一个支柱型龙头企业”的要求,整合资源、聚集优势,高强度扶持、超常规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带动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化、集群化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打造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新优势。

(一)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龙头企业以及成长性好的自治区龙头企业使用贷款、引进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增长15%以上,给予以奖代补。

(二)支持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对于当年土地流转300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给予以奖代补。

(三)扶持中小型龙头企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自治区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市级龙头企业开展ISO9000认证的,每个补贴1.5万元;开展GMP、HACCP、ISO14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每个补贴2.5万元。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和攻关项目,对主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发明专利,并发挥效益的,每项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和质量检测体系。对龙头企业创建的自治区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通过省部级认证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以奖代补。

(六)鼓励非农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流通。对参与我区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重点非农企业,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七)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在发行债券、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融资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八)实施名牌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国家名牌及自治区名牌产品的企业,纳入自治区名牌创建奖励政策。

(九)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对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招商引资会、农业博览会、园艺博览会、产品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为推介我区农产品作出较大贡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奖励。

(十)开展龙头企业管理、经营人员培训行动。集中面向国家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选择50名企业经理,采取 “送出去”的办法,参加国内外企业管理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

七、公共扶持政策

(一)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建设

以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机械化制约环节为重点,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扶持农机化示范园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马铃薯种收、玉米收获等重点农业生产环节机具。

1、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涵盖全区所有县(市、区)及农垦系统。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机具主要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12个大类36个品种。

3、补贴数量和补贴额度。

(1)继续执行国家补贴不超过机具价格30%的补贴比例,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凡列入自治区试验的大型农机具,经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同意,可在此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自治区确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机作业公司所需机具,经农牧厅审核确认后,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但不得突破单机限额补贴标准。

(3)购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4)购买玉米收获机械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5)自治区确定的秸秆加工配送中心购置4吨以上大中型秸秆加工机械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围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安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扶持安全农产品认证、标志标识推广,扩大安全农产品规模;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残检测手段建设,强化监管。

1、建设安全优质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基地2个。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同一种作物不少于10万亩(蔬菜不小于3万亩);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小于5000亩、自然生长水产面积不小于10万亩。达到标准,每个基地以奖代补20万元。

2、安全优质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个,每个以奖代补1万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0个,每个以奖代补3000元;绿色食品认证30个,每个以奖代补1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5个,每个以奖代补2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20个,每个以奖代补1万元。

3、质量安全标识推广及质量安全追溯条码推广。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在包装上加贴,进入超市、商场、商店销售的给予补贴;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超市、商场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的条码给予补贴。共补助1250万枚,每枚补助0.04元。

4、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发布系统及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建设。在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扩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发布系统,补贴10万元。新增6家超市追溯系统数据终端,每家超市配备一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数据终端,每台以奖代补1.5万元。新增11家生产流通主体接入追溯系统,每个企业以奖代补1万元。

5、农残速测设备配套。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蔬菜配送公司、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市县级农业部门,建立并推行农产品检验检测及监测制度。扶持购买农残检测设备30套,每套以奖代补0.6万元。

6、畜产品药残速测仪配备。为严查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扶持购置畜产品药残速测仪20台,每台以奖代补3.6万元。

(三)生态移民产业发展示范村建设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思路,结合生态移民村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生态移民村经济发展。

1、设施种养。扶持中南部5-10个生态移民村农业产业发展,每个移民村补贴50?100万元,主要用于种养业优良品种引进、种养技术示范推广等。

2、产业化经营。扶持生态移民村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移民村产业化经营,给予适当补助。

(四)市场开拓与品牌推介

对自治区和市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大型招商引资、产品推介、产销对接、品牌宣传等市场开拓活动,提供资金补助。

(五)招商引资

对在我区投资建厂的外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享受自治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外,同时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八、奖励政策

为了进一步强化激励引导机制,充分调动各地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设以下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次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

(一)产业大县奖励

按照提质、扩量、增效的要求,加快发展产业大县。年终对各县(市、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分层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先进县(市、区)予以奖励,一等奖以奖代补100万元,二等奖以奖代补50万元,三等奖以奖代补30万元。

(二)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

鼓励各县(市、区)稳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围绕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针对播种面积、良种覆盖率、产量水平、人均占有量等指标和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分层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先进县(市、区)予以奖励,一等奖以奖代补100万元,二等奖以奖代补50万元,三等奖以奖代补30万元。

(三)设施农业建设先进县奖励

按照总量和增量统筹考虑、山川统筹考虑的原则,年终对各县(市、区)设施农业建设、投入生产、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分层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先进县(市、区)予以奖励,一等奖以奖代补50万元,二等奖以奖代补30万元,三等奖以奖代补20万元。

(四)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推广体系先进县奖励

按照提高种薯质量,加大优质种薯推广力度的原则,年终对各县(区)优质核心种苗引进繁育数量、原种、一级种薯基地面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分层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先进县(市、区)予以奖励,一等奖以奖代补100万元,二等奖以奖代补50万元,三等奖以奖代补30万元。

(五)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奖励

按照坚持规模、质量和效益并重,对全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全区增量快、带动强、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予以表彰奖励,以激励和调动各地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区龙头企业集聚升级。九、政策落实

(一)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统一规划部署,分步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对集中,基地建设要与龙头企业对接,对与龙头企业有紧密联结的基地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注重做好项目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扶贫攻坚整村推进等对接,优先安排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从事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项目建设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计划、任务、资金相统一,全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

(二)项目申报

项目实施以相关技术部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为主体,由项目单位提出申报计划,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各市县农业产业化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后,再上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报枸杞、葡萄、红枣、苹果、种苗等项目的,由各市、县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抄送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经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汇总、审核后,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统一批复。

(三)项目确认

项目实行报备制,即各市、县上报的项目,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审查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需变更和调整项目内容,必须上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审批,否则检查验收时不予受理。

(四)资金管理

为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和项目带动等扶持方式,用于项目建设,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产业政策中凡是直接补贴农户的资金必须 “一卡通”直接兑付。凡擅自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途、虚报项目、弄虚作假和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及利用专项资金平衡预算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自治区《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严肃查处,违规者将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或停止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安排。

(五)项目监督

各级财政、农牧、林业、科技、发改、扶贫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本着“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搞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组织实施公开、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六)检查验收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依据本意见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和检查验收办法,按照实施细则和检查验收办法规定,组织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验收。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农 牧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林 业 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扶 贫 办

2011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相关的主题文章:
相关新闻:
食品家电等须配全球“身份证”-
南坪一假冒“巴南银针”商家被查-
用“新”打动未来新北洋2011赢销年会在杭州召开-
江门小伙才添“千金”又中大奖-
高新区国税局打造服务国税效能国税阳光国税(图)-
武商量贩沙湖店疑似售卖假冒康师傅矿物质水(组图)-
国货价格“内外有别”?(图)-
微博征线索警方破虐杀女童案(图)-
江苏900多万只钢瓶要贴信息条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知识服务百姓专栏)-
149名选手秀出点钞绝活(图)-
最新新闻:
普通新闻动态 条码打印机的特点、选购及保养
普通新闻动态 讯宝Symbol LS9203投射式条码扫描器超值销售
普通新闻动态 佳博3150TIN条码打印机展现了完美优势
普通新闻动态 雷丹条码打印机广开终端视野
普通新闻动态 立象OS-2130D条码机适合各种服务行业使用
普通新闻动态 怎样选购斑马Zebra条码打印机
普通新闻动态 北洋BTP-2100E条码机赢得众多青睐
普通新闻动态 立象Argox CP-3140条码打印机特价促销中
普通新闻动态 中岛LG-818高速条码机众多商家必备之品
普通新闻动态 科诚EZ-1100 PLUS条码打印机低价促销中
重庆兴道盛在四川,成都,自贡,内江,峨眉,乐山,达州,宜宾,重庆,福州,厦门等地提供全部
  • 上一条商情:

  • 下一条商情:

  • 联系方式查看更详细的联系方式

    重庆兴道盛: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5号26层
    公司电话:023-86792938 15023223043
    公司传真: 023-86798271
    E-MAIL:sale#kindowsam.com
    联系人:张小姐

    重庆兴道盛电子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2011年推进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专业提供条码打印机条码扫描枪条码扫描器标签打印机证卡打印机制卡设备线号机
    更多条码,证卡产品,敬请关注重庆兴道盛电子有限公司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
    重庆兴道盛 重庆 电话:023-86792938 15023223043 客服QQ:179994699 179628286 渝ICP备07500176号
    兴道盛 条码打印机 标签打印机 证卡打印机 扫描枪 线号机 兴道盛证卡 证卡博客 magicard证卡机 兄弟标签机